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 “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2023-2026年文印室全包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付费总额累计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
3.项目概述: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文印室全包服务项目是委托一家供应商派员每日驻场分行一楼文印室,为分行提供佳能印刷系统维护维修(机型:佳能黑白VP110,佳能彩色C600),使用行内佳能印刷系统和其他现有设备,并提供印制、装订、扫描日常公文、资料等服务。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前台。
网上获取: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188264094@qq.com,电子邮件内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供应商的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771-2273368。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釆购代理机构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行号:102611011101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0月19日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05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的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3000005361
8.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3年10月19日9:00(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05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49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0.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纪委办公室。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9号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陈瑶 电 话:0771-8018532 电子邮件:chenyao_gx@cdb.cn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 编:530007 联 系 人:韦俊珉 电 话:0771-2273829 传 真:/ 电子邮件:38082355@qq.com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