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3年10月30日
项目编号:GXCZ-C-23720134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的委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尽快与我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为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服务和保障分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拟开展新一轮分行律师库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分行业务发展需求、近年律所使用情况以及管理成本等因素,此次拟采购8家国内律所。
4.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能够接受电话或邮件等远程咨询。
5.递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要求。本项目仅接受在线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一份。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02:00至04:00。
报名方式:登录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ebid.gxzb.com.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该项目报名环节,请上传下述报名材料提交审核报名。
报名材料:(1)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律所介绍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和下载交流文件流程详见附件。
6.技术交流的相关事项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需要,向相关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免费提供本项目技术交流材料。供应商收到技术交流材料后,需通过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并参加技术交流相关活动。
1)响应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
2)交流时间:详见技术交流材料
3)提交的技术资料包含并不限于如下内容: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含港澳台),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技术交流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技术材料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
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
4.供应商设立了严格的利益冲突检索与排除机制,不得为与开行存在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提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及利益冲突检索机制的具体说明);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供应商出具相关书面声明并承诺;
8.供应商出具保密承诺书;
9.提供律师事务所及拟为开行提供服务的团队合伙人、主要律师近3年在行业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等荣获过奖项的证明材料;
10.提供从业经验证明材料。拟为开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具有丰富的金融法律服务经验(主要提供为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知名央企、国企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材料,应包括项目数量、内容、标的金额等,以清单形式提供);
11.提供业务能力证明材料。拟为开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擅长金融案件争议解决、破产、投融资模式创新、公司治理、银行合规、反洗钱及制裁合规、人事劳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工作(自行选择1-3个业务领域,各提供2个案例,案例应充分呈现律师的业务能力和作出的贡献);
12.提供研究能力证明材料。具有定期跟踪分析金融行业法律法规和热点问题的能力(提供团队近3年完成的3项代表性研究成果);
13.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律师事务所有竞争力的相关材料;
14.提供应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契合开发银行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常年法律顾问、日常零星咨询、专项法律服务及诉讼(仲裁)案件法律服务)。方案应展示出:律师事务所具有稳定的服务团队和人数,对于律师流动,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补充符合资质要求的律师;报价和提供服务的反应时间较快,沟通顺畅;律所负责人或服务团队合伙人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调动能力,有成熟的工作机制保障在全所范围内调动律师资源为开行提供法律服务等。(本部分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
(2)人员方案;
(3)项目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
(4)保密及信息安全;
(5)项目建议等。
15.律师事务所的介绍,包括注册时间、市场地位、专业优势、律师人数等;
16.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经历、资质、履历、国籍、外国居留权等相关材料;在各级律协或律协专业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担任职务的相关材料;
17.提供律师事务所拟为开行提供服务的团队合伙人、主要律师的名单及履历,具体内容包括姓名、学历、年龄、国籍、外国居留权、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社会兼职、从事律师工作年限、近3年个人主要业绩等。
本项目报名、技术交流等供应商征集活动主要以邮件、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为主(远程交流流程详见附件),并根据供应商征集及技术交流情况,进一步开展后续采购活动,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
7.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陈科宇、赵金伍
电 话:025-82631013-8005
邮 箱:26923808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