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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2025-2028年综合物业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11 10:46:31   作者: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日    期:2025年9月11日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委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2025-2028年综合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尽快与我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2025-2028年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186万元(含税)。
  3. 项目概述:本次服务对象为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项目地址:1、喀什市帕依纳普路103号金泰大厦2号楼3-4层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营业用房及食堂。2、喀什市帕依纳普路103号金泰大厦2号楼2单元18-20层交流干部宿舍(自有产权未出租)。
  4. 服务期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8年10月15日。
  5. 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流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交流材料中提供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参加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未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竞磋等期间;

(5)未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同时参加交流(组成联合体响应的除外),若具有上述股权或管理关系的两家(含)以上供应商同时参加交流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估后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可且仅可保留一家供应商获得参与下一轮采购活动资格;

(6)未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交流及后续采购公正性;

(7)已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交流材料并登记备案

  1. 递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要求。本项目仅接受下述报名方式,并提交报名材料一份。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21日10:00-17:00

报名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相关问题可咨询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客服”及“电话咨询”)。注册成功后进入该项目报名环节,请上传下述报名材料提交审核报名。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介绍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2. 保密承诺书

注:

(1)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并将该文档统一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上传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2)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请自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点击“购买文件-输入项目关键字查询到本项目-下载文件”,免费获取技术交流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1. 技术交流的相关事项

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请自行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免费购买并下载本项目相关技术需求详细材料,下载完成后,供应商需根据材料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并参加技术交流相关活动。

1.响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2.交流时间:2025年9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开始。

3.提交的技术资料包含并不限于如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资产规模、员工规模、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

(2)项目实施方案,对需求理解和分析及响应情况等;

(3)项目实施团队,包括项目团队的服务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等;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物业服务项目案例。有效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显示上述内容的合同首尾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或能够体现上述信息的用户证明。在同一法人(含其分支机构)的多个同类项目认定为一个案例。

本项目报名、技术交流等供应商征集活动主要以网上报名、邮件、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为主,并根据供应商征集及技术交流情况,进一步开展后续采购活动,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

 

  1. 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北京总部);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邮    编:100073/830022

联 系 人:李鹏飞、赵清璐、赵启芳、邢成钰

电    话:18911319413、18110123547

邮    箱:lipengfei11@sinochem.com、zhaoqinglu@sinochem.com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招标代理签章"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保密承诺书格式

 

致:                         (采购人)

鉴于                               (项目名称)的特点,我方特做如下保密承诺:

不论响应成功与否,对因上述项目我方所获取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技术交流相关资料、信息及其他有关文件严格进行保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复印或扫描等)进行复制;同时对参与本项目技术交流的所有有关人员在使用上述信息、资料文件时进行登记备案;未经本项目业主单位同意,保证不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发表、公布或对外泄露。

 一旦发现或有举报我方人员出现泄密或其他违约行为,经证实后我方除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予以内部处分外,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