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3年12月14日
项目编号:GXCZ-C-23740070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的委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效应,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课题研究项目进行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尽快与我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效应,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课题研究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40万元。
3.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着力落实省政府2023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关于“大胆改革创新构建投融资模式”的工作要求,依据我行与湖南省发改委签订的《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结合我省当前发展实际需要,双方拟合作开展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效应、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课题研究。分行是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银行之一,加大对政府性投资资金杠杆作用及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重点领域和路径方式的研究能够丰富我行项目支持领域,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我行计划采购《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效应,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课题咨询服务。
4.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为参加磋商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包括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咨询公司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3)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6)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递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要求。本项目仅接受邮件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一份。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1日09: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接收邮箱:826831897@qq.com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介绍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26831897@qq.com。
6.技术交流的相关事项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需要,向相关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免费提供本项目技术交流材料。供应商收到技术交流材料后,需以书面文件形式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并参加技术交流相关活动。
(1)响应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
(2)交流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
(3)交流地点: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湘江中路二段118号)
(4)提交的技术资料包含并不限于如下内容:
本项目技术交流资料需打印装订现场递交,供应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可在交流时间前将纸质技术资料亲自带到交流会现场。
7.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张翊、涂莉、张莎、肖媛媛
电 话:010-88354433-320、0731-84098659
邮 箱:8268318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