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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二次)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31 08:44:44   作者: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期:2023831

采购编号:0747-2361SCCXJ154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委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尽快与我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70万元。

3.项目概述:拟采购一家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企业,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以下简称“分行”)授权范围内,为新疆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以上涉及服务期限为项目建设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全部完成。服务地点: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新营业用房(新疆乌鲁木齐东风路70号)。

4.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并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CMA 认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

4)供应商近五年(201711至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止)应至少具有2项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5)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接受电话或邮件等远程咨询。

 

 

5.递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要求。本项目仅接受下述报名方式,并提交报名材料一份。

报名时间:2023831-202391010:00-17:00

报名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进入该项目报名环节,请上传下述报名材料提交审核报名。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2项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复印件和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及被授权人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6.技术交流的相关事项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需要,相关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请自行下载本项目相关技术需求详细材料。供应商获取技术资料后,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并参加技术交流相关活动。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91115 : 00 (北京时间)

2.交流时间:详见技术交流材料。

3.提交的技术资料包含并不限于如下内容:

  1. 供应商现有的类似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实施经验介绍,相对市场上其他供应商的优势、劣势等;
  2. 项目服务总体方案,以及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及响应情况等;
  3. 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人员资历、资质及经验(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团队人员的配置及相关承诺(需要附所有团队人员的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4. 供应商相关资质、专业能力;
  5. 以往实施过的类似建筑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服务成功案例及合同金额、内容;
  6.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技术交流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技术材料中提供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7. 技术规格偏离表(见技术交流材料附件1);
  8. 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技术交流材料附件2);
  9. 供应商出具相关书面声明并承诺(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技术交流材料附件3):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未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竞磋期间;
  • 未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同时参加技术交流(组成联合体技术交流的除外);
  • 未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 已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技术交流材料并登记备案;
  • 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 供应商出具保密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技术交流材料附件4)。
  2. 项目费用测算情况(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技术交流材料附件5)。供应商应根据技术交流材料中的有关服务要求测算,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所需费用包含为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和相关所有税费,以及后续采购时作为中选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报名、技术交流等供应商征集活动主要以网上报名、邮件、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为主,并根据供应商征集及技术交流情况,进一步开展后续采购活动,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

7.联系人联系方式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25层(北京总部);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编:100045

人:赵清璐、赵启芳、菅钊

     话:18110123547

     箱:zhaoqinglu@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