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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分行权属办公楼视频监控设备升级集中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发布时间: 2023/06/15 16:32:00   作者:山东省分行

日期:2023年06月15日

招标编号:山东分行2023年采审第2号

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山东分行”或“山东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山东分行权属办公楼视频监控设备升级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73万元。

三、项目概述:分行办公楼1宗视频存储设备、1套视频综合平台一体机、1套综合安防管理平台、为实现安装所需的高清线缆和必要辅材的购置、拆装及调试服务,提供本项目3年质量保修服务。服务区域为分行办公和院落区域。

四、项目实施总工期:30天。

五、项目质保期:3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须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5)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7)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七、招标文件购买:

(1)如贵公司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请于2023年06月1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5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下列资料并购买招标文件。

(2)方式:可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登记:请携带:a.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c.须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到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不按规定登记后果自负。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2)邮件登记: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发送邮件(SDLDZBDL@163.com)登记。

邮件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a.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c.须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d.标书费汇款底单,以上证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SDLDZBDL@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山东分行权属办公楼视频监控设备升级集中采购项目-登记-“单位名称”。(提交标书费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收款单位: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账号:15116501040019166。

(3)文件售价:300元/份(如选择现场登记须使用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登记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7月06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666号济南市奥体金融中心D栋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10楼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3年07月06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666号济南市奥体金融中心D栋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10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说明: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报价活动。②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666号济南市奥体金融中心D栋

邮编:250014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31-81928519

电子邮件:sdfhjzcg.sd@cdb.cn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531-88809762-8017

传    真:/

电子邮件:SDLDZBDL@163.com